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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3日
信息来源:安全生产执法局
关于印发《冷冷文学 2026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辽应急发〔2026〕4号
各市、沈抚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冷冷文学
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业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冷冷文学
2026年3月25日
冷冷文学 2026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等要求,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冷冷文学 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结合全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厅机关有关处室(政策法规处、新闻宣传处、科技与信息化处、调查评估和统计处、危化品安全监管一处、危化品安全监管二处、制造业安全监管处、安全生产行业协调处、安全生产执法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做到纳入计划的主要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对直接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事故调查按期结案率达到100%,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指导和监督下级应急管理部门日常执法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培训机构规范培训行为;实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抽查部分高风险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依法查处举报和非法违法典型案件。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冷冷文学 主要负责对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严格实施源头管控,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指导帮扶,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有关处室)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7人(政策法规处2人、新闻宣传处3人、科技与信息化处4人、调查评估和统计处5人、危化品安全监管一处3人、危化品安全监管二处4人、制造业安全监管处6人、安全生产行业协调处5人、安全生产执法局5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9176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678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483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3668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
在全省范围内预计对48个重点检查单位开展计划检查,计划需用284个工作日(详情见附件1)。
1.近3年发生过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为红色、橙色的生产经营单位;
3.试生产或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市县两级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41.9%
(三)时间安排:全年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
在全省范围内预计对66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抽查检查,计划需用394个工作日(详情见附件2)。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58.1%
(三)时间安排:全年
(四)其他事项:均以随机抽查形式开展
五、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一)冷冷文学 安全生产有关处室行政执法人员:37人
冷冷文学 安全生产有关处室实有42人(含2名选调生,脱产挂职锻炼),实际在位40人。具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人员37人,占在册人员的92.5%,符合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不少于在册人数60%的要求。
(二)总法定工作日:9176个
2026年全年共365天,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共计13天法定节假日,即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共计117天。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17=248天。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48×37=9176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678个
监督检查工作日(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9176-4830-3668=678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4830个
1.参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督查、考核、巡查、检查等1342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422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585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监控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等49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3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152个工作日;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140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371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14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084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483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3668个
1.机关公文办理等工作406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193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953个工作日;
4.党群活动636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事假480个工作日。37人中10年以下工龄有3人,年休5天,合计15个工作日,10—20年工龄有9人,年休10天,合计90个工作日;20年以上工龄有25人,年休15天,合计375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合计3668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确保如期完成。各处室要将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强化监管执法、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日常行政许可、专项督查、专家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采取按计划检查、“双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科学合理安排监督检查具体时间、范围和内容。结合企业类型,邀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厅机关各有关处室要定期整理汇总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如期完成。
(二)突出重点,增强监督检查针对性。一是突出重点企业,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类型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老旧装置、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突出的企业等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二是突出重点环节,如检维修及动火、受限(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异常工况处置等。三是突出重点工作,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带病运行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统筹做好监督检查。四是突出重点时段,在重要节假日、岁末年初、汛期、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要将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安全生产投入、特殊作业(动火、受限空间等)和其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高风险事项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督促推动企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三)规范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要求,按照高危、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严格执行执法检查频次要求。实施监督检查、举报核查前,制定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执法文书全部转用《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年版)》执法文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开展监督检查时,应采用与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开展的方式,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各处室要强化沟通协调,避免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执法事项进行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杜绝各类无实际内容的入企检查。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要结合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相关文件要求,严格依法规范履行职权。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精准实施行政处罚。要从严从实,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非法违法案件,做到执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提高执法效率。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下达整改指令,指导企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时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严格依法处罚,尤其是瞒报、谎报事故行为要坚决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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